问:询价项目能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吗?
答:询价项目是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之间对比的是价格,最低价中标,所以不适用综合评分法。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四十八条 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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